本報訊(記者高樺)記者日前從省水利廳獲悉,山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6月4日審議通過新修訂的《山西省節約用水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,《條例》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。
《條例》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“節水優先、空間均衡、系統治理、兩手發力”治水思路,堅持問題導向、目標導向、結果導向,系統總結十八大以來全省節約用水工作實踐,遵循統籌規劃、綜合施策、因地制宜、分類指導原則,明確一系列總體性、約束性、保障性節水制度措施。
《條例》共七章45條,具有五個顯著特點。一是堅持黨的領導。《條例》明確,節水工作要堅持黨的領導,落實節水優先方針和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,堅持總量控制、科學配置、高效利用,堅持約束和激勵相結合,建立政府主導、各方協同、市場調節、公眾參與節水機制。二是突出落實行業節水責任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、住房和城鄉建設、發展改革、工業和信息化、農業農村、能源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節水工作,切實把“管行業就要管節水”責任落到實處。三是突出節水科技研發推廣。要推進節水科技創新和數字化、智能化建設,引導和支持高等學校、科研院所、企業開展節水技術、工藝、設備和產品研發推廣,促進節水科技成果轉化應用。鼓勵用水單位建設、改造數字化平臺,利用大數據、物聯網、人工智能等技術,開展水效智能化管控、管網漏損監測等,提高用水效率和精細化管理水平。四是突出發展節水產業。要建立健全節水投入機制,完善政府、企業、社會多元化投融資渠道,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投入節水產業。五是突出非常規水利用。要將礦坑(井)水、再生水、集蓄雨水等非常規水源納入水資源供需平衡分析與配置體系,統籌推進非常規水源配置利用設施建設和提質改造,提高非常規水源利用率。